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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9月19日 星期四

釣魚台是中國領土無庸置疑


最近台獨綠吱吱們幫日本吹喇叭吹的震天響,高唱釣魚台是日本的領土,還大言不慚的說「日本取得釣魚台和馬關條約一點關係都沒有」,更證實了日本藉由甲午戰爭竊佔釣魚台的事實。
 
        蠢吱吱們說「日本是在1895114日的日本內閣會議中把釣魚台納入國土」,但日本在1879將琉球改置為沖繩縣,併吞了琉球國。那為何要等到1895年才來開個會把釣魚台納入日本國土呢?很顯然就是藉著中日雙方打的不可開交之際竊佔中國領土嘛!事實上整個釣魚台問題就是一場日本的夜店迷姦撿屍記,而美國則扮演推屁股的角色,再加上滯台皇民們TLP行動,才造成這一場醜劇,看倌們有興趣的,就聽我慢慢說來吧!

日本的撿屍過程:

蠢吱吱沒說的事還包括了,1885922日沖繩縣令西村捨三呈報給內務大臣山縣有朋的第三百十五號公文:

有關調查久米赤島外二島事宜

  茲於數日前,遵在京本縣之森林大書記官之密令,業已調查散佈於本縣與清國福州間之無人島。事之概略已另呈(已另呈公文 --- 井上馨註)。蓋久米赤島、久場島及魚釣島自古伊為本縣所稱之名。本縣所轄之久米、宮古、八重山諸群島彼鄰之無人島嶼,為沖繩縣所屬,決無異議。 然其與數日前所至之大東島(位於本縣及小笠原島之間)地勢相異,而與《中山傳信錄》中所載之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相同,無置疑之處也。

 若果為一者,則已為清國冊封之舊中山王之使船所詳悉,且各命其名,以為琉球航海之目標。故若效此次大東島之行,勘察之後即立標樁,恐有所不妥。十月汽船山出雲丸將出航兩先島(宮古、八重山),歸前將赴實地勘察。實應呈報陳情,請示明謝,再行立國標諸事。

謹呈
內務卿伯爵
山縣有朋閣下
明治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沖繩縣令 西村捨三
 

看完這份報告,相信大家都有以下疑問,日本內務省為何要「密令」,而不是直接下令沖繩縣令調查福州、琉球間的無人島呢?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地區都不是日本領土所以只得偷偷摸摸的做,日本的行為就好像在夜店看到了一個美女一般,得先打量打量這個美女身邊有無男伴隨行,好來上下其手。

在公文中沖繩縣令的回答相當直接,西村縣令直接表明這些島嶼與《中山傳信錄》中所載的釣魚島同屬一地,顯示這些島嶼已經為中國所詳細了解,且作為向琉球航海的標的物,也就是説這裡實質上是中國的領土。因此,不能像大東島那樣,進行實地勘察之後就直接在這些島嶼上建立國標。由於西村縣令清楚知道此地是中國領土,因此他不敢輕舉妄動,只得回報給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

而山縣內務卿就如同綠膿衝腦的綠吱吱一般,那管是不是得霸王硬上弓,千方百計的只想把釣魚台給強佔過去。

碰巧山縣少爺旁邊還有個外務卿井上馨少爺,井上少爺於1021日對於山縣少爺想撿屍的行為作了如下答覆:

內務卿伯爵山縣有朋閣下親展

第三十八號

茲沖繩縣實地勘察沖繩縣與清國福州間散佈之無人島、久米赤島外二島,並建立國標之事,本月9日第83號文中協商之意已悉。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臺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遺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請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土地、物産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勘察大東島之事及此次勘察之事,不宜見諸官報及報端為上,萬望以之為念。

謹表下官拙見。
外務卿伯爵井上馨

井上少爺明白的告訴了猴急的山縣少爺,中國人以經在防備日本竊佔臺灣附近的中國島嶼了,有鑑於此他反對馬上建立國標。也就是説,井上馨同樣認為釣魚台是中國領土,並且擔心此時如果猴急的硬上,會遭到中國的強烈抗議。因此,他特意叮囑山縣少爺不要把日本勘察該島一事見諸報紙,於以公開等等。

主觀上井上少爺和山縣少爺一樣,都想竊佔釣魚台。但此時夜店才剛開業,大家都還沒酒過三巡、人多嘴雜的不好下手,於是井上少爺提議留待「他日」再來處理,也就是等有機會可以灌醉或是要下藥迷姦之際再來動手,等到了1895年甲午戰爭爆發後,日本終於等到了這個「迷姦撿屍」的機會,竊佔了釣魚台。
日本外交文書第18(明治18年/1885)23條雜件,第一項版圖關係
 

即便是1895年的內閣會議表示說要把釣魚台納入國土,但日本從未正式已公開或公告的方式宣告釣魚台為其領土,一直要到19523月在《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中才正式公開,顯見日本自己對「迷姦撿屍」的行為都心虛不已。而日本既然未有公告的舉動,大家自然也都沒注意到它竊佔的行為,因此批評中國當時並未加以抗議並不公道。
 

美國的違法歸還:

綠吱吱又提到說,釣魚台在二次大戰後是由美國託管,之後再將其歸還給了日本,但美國將琉球群島與釣魚台視為一體,歸還給日本政府在法理上是大有疑問的。

首先,美國之所以能夠託管北緯29 度以南之西南群島,所依據的是舊金山和約第三條:

3 條 【信託統治】

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 29 度以南之西南群島 (含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 、孀婦岩南方之南方各島 (含小笠原群島、西之與火山群島) ,和沖之鳥島以及南鳥島等地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提議。在此提案獲得通過之前,美國對上述地區、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權利。

但日本在投降時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所以舊金山和約是依據波茨坦宣言而來的,而依據波茨坦宣言的第八條: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日本天皇投降詔書中明確指明接受波茨坦(ポツダム)宣言
 

這裡所指的吾人就是共同發表宣言的中美英三國,而中國並未參與舊金山和約的簽訂,所以說是美英片面決定了將所謂的南西諸島加以託管。

有趣的是美國在1946129日發佈的《聯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其中第三項中明確規定了日本版圖所包括的範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其中並不包括釣魚台。

但當舊金山和約在1951年簽訂後,美國於19531225日發出一份美國民政府第27號令,即關於「琉球列島地理界線」的佈告中宣稱依據195198日簽署的對日和約,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列島的地理界線,並將當時美國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轄的區域指定為,包括北緯24°、東經122°區域內各島、小島、環形礁、岩礁及領海,所謂釣魚台屬於琉球群島,完全是美方自己的主觀認定所為,這是美國對釣魚台的非法侵佔行為。

美方既然自始不具有對釣魚台的主權,自然也不可能將主權交給日本。由於舊金山和約中美方片面託管了南西諸島,因此其後續的各項行為都無法理之依據,包括1971617日美日所簽署的《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日美協定》中宣佈的日本領土範圍,將釣魚台劃歸給日本的沖繩縣,完全是美日私相授受之非法行為。

而美方在面對全球華人如此強烈之反對聲浪,仍執意如此作的原因,恐怕如同其他帝國主義國家一般,在離開其殖民統治地區時,都會留下未來能再介入的機會,釣魚台問題即有可能是美國意欲在中日之間製造一個衝突點,好使其未來仍有上下其手、左右逢源的操作空間所致,帝國主義的卑劣野心由此可見。
 
        因此,無論馬關條約中有無聲明中國割讓釣魚台給日本,日本竊佔釣魚台皆是借甲午戰爭之便所執行,所以開羅宣言中既然要求日本應將台灣歸還給中國,自然包括在戰爭期間所竊取的釣魚台。日本天皇也接受了波茨坦宣言中聲明的,日本之主權僅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的四個島之內,自然無權要求對於琉球與釣魚台列嶼的主權。因此,釣魚台列嶼之主權當然屬於中國無庸置疑。




滯台皇民的「回歸」運動:





釣魚台自始至終都是中國的領土,這是無庸置疑的,無恥的日本軍國殭屍石原慎太郎等人,主動挑起所謂「購島」行動,其目的只為了幫助石原自己兒子的選舉而已。逼得快倒台的野田內閣只得配合將釣魚台加以「國有化」,以避免在今年底的選舉中處於劣勢,才展開了這一連串使東亞地區劍拔弩張的風波。 

對於台灣的反彈,日本使出其一貫伎倆,企圖分化台灣島內的團結,1995年間日本為了處理慰安婦的問題,成立了一個「亞洲婦女基金會」,這個基金會表面上是為了要向慰安婦做出賠償,但其附帶條款為「若接受賠償,則放棄控告日本政府的權利」。也就是藉由民間的賠償行為,一筆勾消掉日本官方的罪孽。 

如今日本又故計重施,聲稱台灣漁民捕魚不會受到影響,來分化台灣民眾,希望台灣民眾為了漁權而放棄主權。沒想到島內居然有一群以李登輝為首的滯台皇民,卻與日本軍國殭屍隔海唱和,高唱釣魚台是日本的,並說漁權比較重要,不要去談主權。甚至在野黨還提出倒閣案,來明攻政府暗助日本竊島,想藉由倒閣案等議題轉移焦點,淡化台灣的保釣聲浪,掩飾自己逃避歷史責任的惡行。 

我們不懂的是,即便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而是台灣人,釣魚台也是台灣固有之附屬島嶼,公然宣稱釣魚台是日本的,甚至還在網路上製作所謂釣魚台是日本的證據等言論,根本就是賣台言論,台倭這種干為日本奴才的可恥形象,實在令人做噁。結果一堆號稱「愛台灣」、每天到處罵人賣台的人,卻不加以批判,對於台倭的無恥行為通通裝聾作啞。 

我們唯一能想到這些人為何如此配合日本的合理解釋,就是這是根本一場「回歸」行動,所謂的台獨,不過是要在台獨成功後,回歸日本祖國的「統一」行為罷了,所以台灣根本沒有獨派,大家通通都是統派,只不過這些人的祖國是日本,他們是要回歸日本,去跟日本統一而已。
 
釣魚台是中國的領土,保釣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目標,兩岸即便在許多問題上有所衝突,但碰到領土與主權的紛爭,當然應該一致對外。「兄弟鬩於牆,而外禦其侮。」讓我們一同捍衛釣魚台、力抗倭奴,保衛我炎黃子孫不可侵犯的神聖土地。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轉貼─港專家:國軍曾有效管理釣魚台

時間:2013/6/7   新聞引據: 中央社
釣魚台列嶼(網路圖片)
  針對釣魚台列嶼問題,香港歷史學家胡志偉今天(7日)表示,中華民國軍方曾有效管理過釣魚台列嶼,是國際仲裁強而有力的證據。

  香港中國現代史學會會長胡志偉向中央社記者說,根據中華民國國防部史政局的檔案,以及美軍太平洋艦隊司令部公開的「1955PF 7TH03」檔案,釣魚台曾經被中華民國軍方使用過。

  首先,國民政府前國防部技術室少將王微在回憶錄中說:舟山撤退後,國軍移防轉進釣魚台列嶼,其中包括著名抗日女英雄黃八妹麾下的部隊。

  回憶錄還說,駐紮在釣魚台的部隊也是個女指揮官,名叫張希敏。

  胡志偉表示,根據記載,張希敏在上海撤退後,率部開發一江山島;大陳撤退時,她駐守南麂島,是最後撤離的一批國軍。

  期間,張希敏部下的1個連奉黃八妹之命從南麂島撤至釣魚台本島,且配備6艘機帆船和60門迫擊炮。

  1955年3月2日,站在釣魚台山頂瞭望的排長發現有不明大型船隻駛向釣魚台本島,馬上以迫擊炮射擊,結果船上有3人落水,然後開足馬力逃走。

  後來從無線電通訊中得知,落海者為3名日本漁民,這就是1955年的「第三清德丸」事件。

  日方記載,事件中有2人死亡(包括船長),4人失蹤,3人獲救。

  案件發生後,美軍琉球指揮部曾展開調查,矛頭指向國民政府。

  所幸經辦此案的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政務次長時昭瀛,他用剛簽署的中美協防條約中的條文勸說美國琉球指揮部,很快把全案化為無形。

  當時國民政府不但沒有賠償,還逼使琉球方面承認日船擅自闖入釣魚台領海。從此以後,日本漁民認為釣魚台是屬於台灣,再也不到那裏捕魚了。

  1967年4月,巴拿馬籍萬噸級貨輪「銀峰號」在釣魚台南小島附近擱淺,台灣的興南工程公司為拆除沉船,曾經在1968年派工人登上南小島,在島上建有房舍並設置起重機等機具。

  1968年3月,因颱風而觸礁的台灣籍貨船「海生二號」,被風浪打上釣魚台的黃尾嶼海岸。1970年7月,14名台灣工人登上該島嶼,進行拆船作業。

  胡志偉說,以上事實說明,近50年來,中華民國是最先占有釣魚台列嶼的,並且實際管理、應用,這在將來國際仲裁上是強而有力的證據。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29223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轉貼聯合報新聞─釣魚台風暴 蘇澳漁船到附近海域作業 日本官員打人迫簽警告書

釣魚台風暴 蘇澳漁船到附近海域作業 日本官員打人迫簽警告書

林進才要求代討公道 並質疑軍方護漁行動
記者于龍生/蘇澳報導


宜蘭縣蘇澳籍漁船源勝一三六號,日前到主權屬於我國的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卻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追趕,一名保安官員還上船打傷船長林進才等四人,並強迫簽下一分警告書才放人。林進才昨天向蘇澳區漁會反映,要求代為討回公道,並質疑軍方護漁行動在那裡?

據林進才表示,目前釣魚台海域正值紅魽魚汛期,源勝一三六號四天前出港,在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位置都在釣魚台十二浬外的邊緣,主要的原因是我國雖然主張釣魚台的主權,但日本、大陸也主張主權,他們都派有巡邏艦艇在巡護,會驅趕我們的漁船。

他說,為了少惹麻煩,源勝一三六號都在島外海域下網。但這兩天潮流都向東,他的船曾三次被漂進釣魚台十二浬內。每當日本巡邏艇出現時,他立即航出範圍,加速離去。廿五日上午九時十分,源勝一三六號四度漂入釣魚台十二浬範圍內,一艘日本巡邏艦追來,並放下速度快的小艇追逐到十二浬範圍之外,在東經一二三度十分、北緯廿五度四十分的位置,艇上一名保安官員欲跳上源勝一三六號,只抓到船緣。他立即停,將對方拉上船。沒想到那名保安官員卻揮動鋼質警棍,朝他和船員林坤賜、林石波、沈阿明頭上、身上亂打一陣,他們有的頭部受傷,有的身上受傷。直到他臉頰被劃破,血流滿面後,對方才停止打人。

他說,當時日本巡邏艦上有人持槍對著他們,將他們押上艦後,對方的態度才稍微軟化,叫醫師替他們擦藥。事後,又要他在警告書上簽字,指源勝一三六號進入日本領海。他不得已衹好簽字,對方才讓他們離去。而警告書上的署名是日本國海上保安廳海上保安官上原廣勝。

源勝一三六號是在前天上午回到蘇澳,林進才昨天上午寫了一份報告書給蘇澳區漁會,認為日本官員的行為是欺人太甚,並提出三項質疑,第一、釣魚台主權到底屬誰?第二、國防部的護漁行動在那裡?第三、日本漁船越界到彭佳嶼海域作業,都肆無忌憚,我國海域主權誰來維護。

林進才並提出他和船員的驗傷單,要求漁會作主,替他們討回公道。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張錫明昨天將林進才提出的各種證件及報告,分別電傳給台灣省漁業局,要求漁業局透過外交單位向日本有關單位提出強烈抗議,並追查在我源勝一三六號船上逞兇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官員,加以嚴懲。
1989-09-28/聯合報/02/焦點新聞】

轉貼聯合報新聞─美認琉球交予日本 不影響釣魚台主權

美認琉球交予日本 不影響釣魚台主權

中央社華盛頓四日專電


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確認美國政府的立場,認為琉球歸還日本,並不影響到中國對釣魚台主權的主張。

今天發表的參院外交委員會報告中說,該委員會於十一月二日舉行會議,以十六對零票,一致通過建議參院批准今年六月在華盛頓與東京簽字的美國日本歸還琉球協定。

該委員會在採取此行動前,曾舉行三天的公開聽證。國務卿羅吉斯與副國防部長派卡德均曾出席作證,由諾貝爾物理獎得主楊振寧為首的非官方的作證者,亦曾為不可爭辯的中國對釣魚台的領土主張而出席作證。

關於釣魚台,外交委員會的報告中有如下的建議:

「第一條的附錄中,雙方明定地理上的座標,限定本條約所包括的領土。這些座標顯示尖閣群島(釣魚台列嶼)為所管理的領土的一部份。此外,並且在尖閣群島上,列有兩個美國保留中的軍事設施。中華民國及日本,對這些島嶼提出了領土主張。國務院所持的立場是,關於此方面,和約是美國權利的唯一來源,在和約下,美國僅取得行政權,而非主權。因此,美國將行政權移交給日本的行動,並不構成基本的主權(美國並無此種主權)之移交,亦不可能影響到任一爭論者的基本的領土主張。委員會確認協議中的條款,不影響到任何國家關於尖閣或釣魚台列嶼的任何主權主張。』

消息靈通人士說,參院將於今後一兩週內討論歸還琉球條約的提案。料想此條約會核准。
1971-11-06/聯合報/04/第四版】

轉貼聯合報新聞─日據時期台灣警備府長官福田指出,釣魚台前屬台灣轄區 現在應歸還中華民國

日據時期台灣警備府長官福田指出

釣魚台前屬台灣轄區 現在應歸還中華民國

本報訊


在日據時期擔任「台灣警備府長官」的福田良三指出,的魚台列嶼從前屬於台灣轄區,所以現在應該歸還中華民國。

今年八十六歲的福田良三,住在東京都杉並區松庵三──○──一二,不久前記者在東京他的寓所訪問他,在談到釣魚台時,他認為這幾個島嶼應屬於中華民國。除了「台灣警備府長官」外,福田良三還先後擔任過「支那艦隊司令長官」及「南方艦隊司令」等職務。他說,在「台灣警備府長官」任內,他的轄區範圍包括了釣魚台列嶼。他在出巡時,曾坐船經過釣魚台,不過因島上無人,故未曾登陸。

福田良三說,既然的魚台當初附屬於台灣,現在自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作為一個退休的日本高級軍官,福田深切體會日本當年戰敗時,蔣總統寬大政策所給予日本人的恩德。他和他從前的同僚要為蔣總統建造一座感恩碑,他擔任「感恩碑建設會會長」。

福田良三對於日本當前某些官員的胸襟狹窄,以及眼光不夠遠大,表示感慨。

福田也是日本退伍軍人聯盟的顧問。在日本黨政要人中,很多人是福田良三的學生,包括自民黨幹事長田中,大藏大臣福田赳夫,防衛廳長官中曾根,眾議員前尾繁三郎和三木武夫等。福田良三年事已高,行動已不方便,他甚少離開他鬧中取靜的住宅。他的客廳中掛著一幅中國對聯;「王猷好竹非無宅,山簡觀魚別有池」。

1971-06-19/聯合報/03/